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在党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与当事人属地政府等部门联动,找准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症结”精准“把脉开方”,通过开展联合调解的方式助力所涉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平稳化解,医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3年7月,老张(化名)因肺部疾病到某医院就诊,并通过麻醉进行了部分肺部切除的手术治疗。手术后,老张时常感觉到口唇麻木、四肢无力等,其认为是因为医院手术中错误、切面过大、麻醉剂量过大等原因导致,遂据此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两起诉讼。受案后,为公平公正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遂依职权对某医院治疗与老张的损伤结果的因果关系和参与度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某医院在诊疗活动中存在一定过错,与老张口唇麻木等症状的显现、加重损害后果之间存在轻微作用因果关系,原因力约15%。然老张对此鉴定结果并不完全认可,认为某医院的治疗对其上述症状发生存在更大的过错,而某医院则认为老张产生上述症状为正常手术后遗症,双方一时之间矛盾激烈、僵持不下。
为妥善化解医患矛盾,该院主要领导牵头协调相关事项,并联动区委政法委、老张户籍地乡镇政府成立矛盾化解工作专班。经过实地走访调查,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深入研判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及其他工作专班人员认为联合调解更有利于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了稳定老张及其亲属的情绪,避免双方正面冲突,前期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承办法官及乡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从患方角度出发进行情理兼顾地耐心劝导,让其逐渐认识到术后确实存在一定并发症的风险。同时,工作专班人员向医院释明要理解老张身体症状加重的不良情绪,应当结合鉴定意见对患者术后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今后的治疗过程中规范治疗行为。最终,在工作专班的多轮调解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关于赔偿数额差距一步步缩小,最终达成赔偿金额3万元的一致调解意见。
医患纠纷矛盾的妥善化解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障,也关乎医疗机构的有序发展。宣州法院将依托与市医调委建立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属地政府、卫健等部门的紧密衔接,不断完善医患纠纷联合化解工作举措,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用社会治理的“善方”“良药”为当地和谐、发展、共享的医疗环境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