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有效借助“交叉执行”机制,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协助旌德县人民法院破解了一起执行案件中的房屋司法拍卖和腾房难题。
被执行人杨某犯非法采矿、聚众斗殴罪一案,旌德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杨某未履行生效刑事判决确定的财产刑罚金、违法所得义务,该院遂依法移送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杨某缴纳罚金20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3121893.33元。该院在执行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执行人杨某名下位于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的一处房产进行了评估。由于该处房产距离旌德县距离较远,且杨某妻子盛某抗拒对该房产的强制执行,腾空难度较大,给旌德县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案件的执行工作一时之间陷入僵局。根据旌德县人民法院的申请,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上述案件中追缴杨某罚金、违法所得部分由房产所在地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
宣州区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杨某服刑的监狱,将上述房产相关评估报告等材料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杨某,并告知其该案由宣州区人民法院负责执行,要求杨某劝导其妻子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随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杨某房产所地在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房产现状及盛某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盛某思想动员工作,多次从法理和情理方面耐心引导其配合法院的房屋拍卖工作。因杨某房产位于乡镇且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为了加快被执行人资产处置速度,执行法官通过在拍卖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以提高上述房产的曝光度,最终在第二次拍卖中在起拍价122730元的基础上,以溢价率82%的价格223530元成交。拍卖成交后,盛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配合腾房,执行法官遂向盛某释明拒不配合法院腾空已司法拍卖房产的利害关系。慑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在法院的监督下,盛某将该处房产腾空后交付法院,执行法官及时将房产交付买受人并协助其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手续。
此次交叉执行,有效解决了移送法院的异地执行困境,变被执行人房产异地司法拍卖的“僵局”为“破局”。交叉执行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大制度创新,不仅打破了地域限制,也打破了长期未执案件的僵局,重拳打击惩治了逃避执行行为。宣州法院将持续强化交叉执行、联动执行,不断激发交叉执行制度效能,勇涉“深水区”,敢啃“硬骨头”,努力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