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催化器是安装在汽车排气系统中重要的外部净化装置,它可以将汽车尾气排出的有害气体通过氧化还原转变成无害气体,其内部含有多种贵金属,因此被很多不法分子“盯上”。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两被告人偷梁换柱车辆原装三元催化器,认为车主难以发觉,妄图瞒天过海,岂料刚伸手就被捉,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家住滁州市来安县的黄某原本是一名汽车修理工,其所有的汽车修理铺因经营不善倒闭。一次偶然接触中,在外地的黄某认识老乡朱某,便一直保持联系,由于两人均无所事事,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日常开支捉襟见肘,后黄某提议,通过偷窃汽车原装三元催化器变卖后供两人花销,具体由朱某驾车和望风,黄某负责拆卸偷窃。为了掩人耳目,避免被车主及时发现,两人商定通过将目标车辆原装三元催化器更换成劣质三元催化器实施盗窃。因从事修理工作熟知车辆结构构造,黄某认为某合资品牌车辆三元催化器易于拆卸,便提前在汽配市场低价购得劣质三元催化器若干放在后备箱备用。
2023年8月21日,黄某、朱某驾车至宣城市宣州区某电竞酒店入住,后在市区范围内各小区地下车库提前踩点,寻找某品牌车辆和未设置门禁的车库伺机作案。8月24日23时许,8月25日0时许、1时许,两人共用上述方式盗窃该品牌汽车原装三元催化器4只。由于作案手段娴熟,黄某每次拆卸三元催化器的时间约为三至五分钟,整个作案过程仅持续十分钟左右。2023年8月25日,被告人黄某、朱某在住宿的电竞酒店玩游戏时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被盗三元催化器被依法扣押并发还被害人。2024年5月6日,被告人黄某、朱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825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朱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综合被告人黄某、朱某具有的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