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安徽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命名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印发,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获评“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扎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手抓队伍业务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以文明建设带动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以审判执行工作促进文明建设水平提升,内练素质,外塑形象,开创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审判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汪永刚表示,文明单位创建只有开始,没有终点,该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持续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使人人成为文明形象的展示,案案成为公正司法的载体,全力续写新时代审判工作和文明创建深度融合、和谐共赢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