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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法·为民办实事】将心比心做邻居 案结事了促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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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虹 张佳慧  发布时间:2023-03-06 14:51:58 打印 字号: | |

“都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咱们要将心比心想一想。”2023年1月4日上午,原告陶某与被告吴某恢复原状纠纷一案,在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分别拨通了陶某、吴某的电话:“有问题解决问题,远亲还不如近邻呐!”面对王法官的耐心劝说释法明理,吴某认识到了自家问题不解决,确实会对居住在其楼下的陶某生活带来不便。近日,该起纠纷历经两次诉讼,多次调解,最终促成邻里重修和睦。

原来,陶某与吴某系某小区楼上楼下的邻居。2019年,陶某房屋卫生间顶部出现渗水,经开发商维修后,2021年9月,陶某又发现其房屋卫生间顶部渗水,经过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检查,是吴某家房屋下沉式卫生间沉箱内积水造成的。吴某则表示该房屋是开发商统一精装修房,渗水为房屋质量问题。双方争执不下,遂于2021年12月诉至法院,后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同意各自维修,陶某撤诉。

结案后,吴某对其房屋地漏进行了维修,但防水效果仍然不佳,陶某的房屋的天花板和墙布因渗水再次出现大面积黑斑。因为这件事,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楼上楼下时而发生争吵,双方僵持不下,再次诉至法院。

开庭后,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考虑到两人对立情绪较大,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方式调解,分别单独与吴谋、陶某沟通协商。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吴某很快便对其卫生间再次进行维修,并主动告知法官已经修好了。法官便打电话询问陶某其家中是否还渗水,陶某称暂时不渗水了,但要观察一段时间再决定是否同意调解。

近日,陶某确认其房屋不再渗水,也放下了心结在法官的主持下,陶某与吴某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各自维修自家问题,吴某自愿承担两次诉讼的受理费,双方握手言和,邻里重归和睦。(王虹 张佳慧)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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