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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法•为民办实事】七年恩怨一朝化解 昔日伙伴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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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杰 王丽娜  发布时间:2022-06-21 16:42: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官胡莉莉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七载的恩怨在法官的主持下一朝得以化解,感谢法官帮助消除隔阂之外,双方表示将来会继续进行合作。

黄某和高某系茶叶供销户也是多年的生意合作伙伴。2015年,高某从黄某处购买了一批茶叶,然茶叶交付后高某一直拖欠黄某51万元货款未支付。后高某又将茶叶出售给某制茶公司, 2016年高某和黄某协商一致,由该制茶公司代高某支付拖欠黄某的48万元货款,余欠黄某的3万元高某自行支付。2017年该制茶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经法院判决,其拖欠黄某、高某的48万元、3万元债务均按照66%比例进行清偿。后经黄某多次催要,2019年2月至2022年1月,高某陆续三次通过微信转账共计支付黄某2万元货款,仍余1万元至今未支付。黄某遂于2022年5月一纸诉状将高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案后,迅速进行阅卷,并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高某认为其仅从制茶公司拿到2万元已全部支付给黄某,剩余的1万元其未拿到故也不应支付给黄某。黄某这边更是满腹牢骚委屈,认为因高某将48万元债权转让给制茶公司,制茶公司倒闭导致其48万元货款仅拿到32万元,已经深受其害白白损失了16万,故高某理应支付剩余的1万元货款。找到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后,胡莉莉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进行沟通协商,一方面劝说高某换位思考,让其体会黄某损失远远超过其损失;另一方面耐心地做黄某思想工作,释明制茶公司倒闭造成二人损失实属遗憾,但并非高某责任,其二人多年生意伙伴因1万元闹僵得不偿失。在法官的悉心劝导和释法明理下,二人终于相互理解、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高某再支付5000元一次性了结二人之间的债务。“做生意当然会有风险,只有相互帮衬、诚信经营才能更好地发展,为了这点钱闹到法庭真是不应该,今后我们还会继续合作”,一场持续7年的恩怨纠纷在双方相视一笑中终于烟消云散。

 
责任编辑:信息化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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