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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法•为民办实事】法官倾情调解化纠纷 帮助茶农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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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祥祥 王丽娜  发布时间:2022-04-21 16:28:19 打印 字号: | |

疫情之下,许多农产品面临滞销的困境,给农户们的收入带来不利影响。4月18日,在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倾情调解下,成功促成一起茶农拖欠农资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效缓解了茶农们面临的经营压力,帮助双方当事人共渡疫情难关。

王某是宣城当地的一名茶农,以种植销售本地高山茶为生计。自2015年起,王某从桂某处多次购买化肥等农资物资,期间王某向桂某支付了5万元货款,尚余40余万货款一直未给付。2020年6月,桂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请求给付剩余货款及约定利息。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支付原告桂某货款本金44万元及利息。此后,王某陆续支付了17万余元货款,仍余26.3万元及利息未给付,

桂某遂于2022年4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利害关系,王某表示其并非故意拒不履行货款给付义务,而是近两年疫情导致其大量茶叶滞销,尤其是春茶主要销售地为上海,而当前上海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导致今年春茶严重滞销,暂时根本无力支付所欠的货款,并请求执行法官帮助促成执行和解,待其将下一批茶叶找到其他销路后便分期给付拖欠桂某的货款。为了缓解茶农王某和申请人桂某的经营压力,帮助他们共渡难关,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体恤,最终双方同意达成执行和解,并制定了分期付款协议,王某对此前未诚信履约行为表示歉意,并承诺待下几批茶叶销售后,一定按照分期付款协议的时间分三批支付拖欠桂某的货款及利息,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桂某、王某这对多年生意伙伴也再度摒弃嫌隙、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宣州法院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强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及时出台《宣州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十五条措施》,从开辟案件绿色通道、优化涉农诉讼服务、加强涉农纠纷化解等五个方面,落实落细15条具体措施,以更加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促进全区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责任编辑:信息化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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