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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法•为企优环境】人性化执行为企业纾困 助力停产企业重焕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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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木远 王丽娜  发布时间:2022-04-14 16:27:30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人性化执行,没有在我们困难的时候查封我们的设备,给我们留一次喘息机会,现在企业已经复工复产了”,宁国市某生物能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袁某再三向宣州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激之情。

袁某所在的宁国市某生物能源公司专门从事生物颗粒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企业生产的产品有一定的销售市场。2020年以来,因企业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及管理出现了问题,加之疫情影响,资金链断裂,企业陷入停产。因无法按时还清货款,被债权人朱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该生物能源公司及袁某支付朱某货款134450元及利息。因未能按期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货款给付义务,朱某遂于2021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干警的敦促下,袁某支付2万元货款后,表示目前企业已经停产,暂时无力支付拖欠朱某的货款。见袁某无法支付朱某剩余的货款,朱某的代理律师请求法院将企业的机械设备查封后进行拍卖。因涉及到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执行法官决定前往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后,再决定下一步执行措施。经调查,执行干警了解到该公司的机械设备残值较低,若将机械设备拍卖不仅无法全额给付朱某货款,且袁某准备用该企业股权对外融资的打算也可能成为泡影,企业可能也因此彻底倒闭。为了挽救濒临倒闭的企业,执行法官一方面联系朱某代理律师,告知其如果拍卖了机械设备将导致企业中断生产,之后的案件执行将成为更加困难,积极争取朱某对企业现状的理解。另一方面督促袁某加快融资步伐,争取早日融资成功清偿拖欠的货款。2022年4月11日上午刚上班,袁某来法院告知执行干警其融资成功的消息,并当庭一次性将拖欠的11万余元货款全部付清。袁某还高兴地告诉执行法官:“这次融资不仅将执行案款全部付清,还把拖欠的10余万元工人工资也全部结清,且企业复工复产后,还带动了近20人的就业,企业年产值达到800-1000万元。”

法院执行过程中面临着大量资产处置工作,但并非每个案件都需要通过拍卖房屋、变卖资产来实现债权。近年来,该院在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过程中,积极落实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以保证民营企业正常生产发展为前提,合理调整执行策略及方法,努力实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双赢”局面,持续优化当地营商环境,司法护航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信息化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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