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4日在宣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宣州区人民法院院长 程同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中院的大力指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060件,审、执结13076件,综合结案率93%,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员额法官人均受案312件,人均结案291件,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初心使命
(一)坚持新思想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区委报告法院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争取支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担当,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阵地建设,牢牢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二)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足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水平,把主题教育和审判执行工作统筹推进,深入乡村、社区、企业、群众广泛调查研究,抓深抓实检视整改,同时结合“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改进诉讼服务、提升办案效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诉源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
二、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宣州建设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从严、从快审结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梁红、徐超恶势力团伙案等涉黑恶案件5件20人,审结涉行业治乱案件2件,对涉案的被告人均做有罪判决,无适用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坚持深挖彻查,全面开展“套路贷”、“破网打伞”摸排,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坚持“打财断血”,加大涉黑恶案件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从快执结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32.78万元。坚持综合治理,组织旁听庭审3次,庭审网络直播5次,以案释法宣讲2次,发布典型案例7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1次,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件。强化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类媒介,结合“法律六进”、入户走访等渠道方式开展专项斗争发动宣传,共编写、转载信息510余条。强化督导整改,围绕中央督导和“回头看”,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斗争全面纵深推进。
(二)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30件,判处罪犯706名,生效判决判处罚金3200余万元。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侵犯人身财产权案件82件。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案件375件。加强弱势群体保护,依法严惩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结拐卖妇女儿童、强奸、猥亵等案件14件。深入推进全区“5+2”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审结开设赌场、组织容留卖淫等案件27件,扫黄打非工作获全省表彰。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贩卖毒品、容留吸毒等案件9件。着力维护市场经济和金融秩序,审结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品、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等案件10件,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2件。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件。依法严惩环境资源犯罪,审结青弋江、南漪湖非法采矿及污染环境、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案件6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庭审实质化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严格公正司法。
三、始终坚持立足审判职能,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依法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对“套路贷”、“高利贷”等案件甄别,妥善处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保险合同等纠纷,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相关案件2256件。加强涉三农、涉贫案件审理和人民法庭工作,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租赁等纠纷案件266件。加强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审理,配合环保督查“回头看”整改落实,审结相关案件5件。
(二)依法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强化专业化审判,妥善审理破产清算、兼并重组等案件8件,依法及时处置“僵尸企业”10家,其中汇昌公司重整成功,金达利、富得隆、联鑫混凝土公司清算完毕,共化解债务4.58亿元,盘活资产2.12亿元,盘活利用闲置土地856亩、厂房20.3万平米,加快低效企业“腾笼换鸟”和淘汰落后产能。深化“府院联动”,密切与市经开区、高新区等沟通协作,协调解决破产重整、资产处置过程中涉产权、债务、税收、安置等各项事宜。
(三)依法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不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共审结涉各类市场主体商事纠纷案件2881件,标的额14.21亿元。积极发挥金融审判规则导向作用,妥善办理民营企业股权质押、三角债、互联互保等案件378件,促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高度关注民营企业依法治理,编印发放《企业常见经营法律风险提示及防范建议60例》,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旁听庭审等以案释法活动。加强与沪苏浙法院工作协作,建立健全三地法院跨域立案工作机制,落实落细《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等各项举措。
(四)依法服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全员投身脱贫攻坚战和文明创建巩固提升,落实帮扶和联点共建职责,不断提升群众工作满意度。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组建法律特色志愿服务队,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举旗帜·送理论”宣讲,选派10名干警到村(社区)担任法治副书记。认真落实林长、河长职责任务,守护好宣州“绿水青山”。围绕“工业突破年”,结合“双百攻坚”、大调研大帮扶等活动定期深入“十个一”联系点,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主动延伸职能,积极参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
四、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一)高效化解民事纠纷,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231件,其中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案件1049件,化解了黄渡乡200余户农民与汪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壹号家”等一批民生矛盾纠纷。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加强调解和回访工作,推行“圆桌审判”,倡导优良家风和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谐,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846件,案件调撤率60.1%,2019年我院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大对生命权、健康权、物权等保护力度,审结道路交通事故、雇员损害等侵权案件555件。高度重视经济下行压力下的劳资矛盾纠纷,依法平衡利益关系,妥善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24件。加强诉讼引导和以案释法,快立、快审物业、劳务等群体性纠纷案件508件,规范群众依法合理有序表达诉求。
(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7件,审查非诉案件43件、行政赔偿案件3件。坚持监督与维护并举,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10件,裁定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或判决驳回诉请66件,促成和解撤诉案件12件。依法支持城市化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审结涉城市规划、城乡建设案件35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裁定准予执行食品药品、卫生、环境保护等行政处罚案件36件。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2人次。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参与《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草案意见征集。
(三)创新司法便民机制,强化服务群众服务审判。推行“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诉讼服务模式。在诉讼服务中心挂牌“宣城市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宣城市商事调解委员会”驻点工作站,有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自10月份运行以来,共受理案件801件,调解175件,及时司法确认100件。以跨域立案为重点,加快推进在线调解和手机“宣州微法院”诉讼服务,率先在全市法院引入“智能云柜”,创新使用微信送达、微信调解和微信执行案件237件。以集中办理送达、鉴定业务为重点,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继续推行档案数字化事务外包,试点送达事务外包。深化巡回审判特色优势,巡回审理案件765件,不断完善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司法所为纽带、各村社区为端口的网格化服务体系。
(四)持续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构建阳光司法机制。继续推进“四大平台”建设,通过微博、微信、官网、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审判流程信息3200余条、公告492余条,通过新浪直播平台公开庭审活动2282次,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10143份。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3次、组织干部群众旁听庭审180余人次,围绕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12次。在中央和省市区各级各类媒体编发审判执行各类信息273篇,发布典型案例63篇,组织广播电视新闻采访6次。2019年,我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在司法理论宣传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五)强化权利保障救济,全面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深化立案登记制成果,当场立案率99.5%,依法保障困难群众行使诉权,为生活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7万元。高度关注弱势群体诉讼权益的有效实现,共向18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万元。做实做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好重大节庆期间社会稳定,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千余人次,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16次,梳理化解矛盾纠纷55件,做到问题不上交,全力将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2019年,我院连续7年被表彰为全区群众工作暨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五、始终坚持维护胜诉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迈出坚实步伐
随着年初“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我院执行工作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今年以来,以巩固提升“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为抓手,着力健全执行长效机制,推动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4865件,执结4621件,执结率95%,执结标的金额15.06亿元。
(一)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坚持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工作大格局,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精神,密切各方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执行联动机制。查人找物、财产发现、资产处置等执行难点、堵点得到有效改观,解决执行难的外部环境得到全面优化。在公安、金融、住建、自然资源、税务及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协助查控被执行人73人、机动车3辆、存款8000余万元、房产477套、土地332亩,协调税费退补事项5次。
(二)执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按照组建新型执行团队和再造执行流程要求,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设置“1中心+5团队”组织架构,实现执行案件流程节点集约化、分段式、专业化办理。坚持业务性工作与事务性工作分离,坚持统分结合和“标准化作业”,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调度功能,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三类”特殊案件执行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监管、恢复、退出机制。
(三)强制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突显执行强制力,密集开展“江淮风暴”春、夏、秋、冬统一行动21次及“映山红行动”“夜间猎赖”等特色执行行动8次,开展涉民生、金融等案件专项执行行动3次,共拘传593人、拘留144人、罚款5人、搜查3次、以拒执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6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期1993人、失信被执行企业395家、限制高消费2510人、限制出境1人,466名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威慑主动履行义务。
(四)执行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深化对消极、选择执行整治,落实案件督办制度。协调落实地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建设,加快与市不动产、车管等执行联动单位系统平台对接,积极推进所有财产形式查控扣一体化。推行“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及时清理积压案款,实现案款收发全程留痕、规范透明,共发放案件款3.2亿元。启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规范询价评估程序。落实司法网拍优先原则,共进行网络拍卖240次,成交52件,成交金额6922.8万元,溢价率6.92%。
六、始终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创新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处理好放权与监督、宏观审判管理与具体个案监督、司法责任与司法保障、司法质量与司法效率等关系。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案件讨论制度,规范提交程序和案件讨论范围。坚持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共办理案件5493件。牢固树立“以执法办案论英雄”导向,以提升效率为抓手,党组密集研究部署、调度指导执法办案,并采取“日跟踪、周通报、月总结”方式督促问效。着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强立审执部门协同,积极探索“分调裁审”、速裁快审快执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庭审实质化,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推进省以下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实行业务部门扁平化管理,改革后我院设置审判业务机构9个、非审判业务机构3个。启动2019年法官遴选、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工作。落实司法雇员管理制度改革,完成第一批全省聘用制书记员招录。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请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160名。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始终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协作,将法院驻点调解和委托调解工作一体推进。引导道交、物业、医患等纠纷多渠道化解,依托派出人民法庭加大对诉前调解指导力度,推动形成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
(四)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快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用信息化手段跑出司法服务“加速度”。在全院实行审务云OA系统和“安徽法院”手机APP移动办公,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多功能自助终端4台,在21个科技法庭升级庭审网络直播和语音识别系统,为员额法官配备文书智能纠错、类案强制检索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扎实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完成自1950年以来档案数字化全部扫描工作。
七、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着力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一)狠抓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扎实开展“严强转”、“三个以案”等各类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永葆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深入开展向李庆军、李夏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进一步激励干警守初心、担使命。全年共有12个集体、27名个人受到中央和省市区各级各类表彰。
(二)夯实司法能力建设。按照“五个过硬”工作要求,着力提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开展宪法宣誓、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案件评查、指导性案例申报等活动6次,通过“学习强国”、在线“法官大讲堂”、上级法院轮训等方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培训123人(次)。注重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干警撰写的7篇学术论文获奖,2019年,我院连续3年被表彰为“全市审判业务理论研讨活动组织工作先进集体”。
(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坚持文化兴院、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初步完成文化展厅等法院“五室”建设,扎实推进法院文化标识、文化环境布设工作,继续做好《年鉴》和《宣州法苑》第6期编纂工作。围绕创新家事审判,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拍摄法治微电影《“抖”转心移》。积极参加全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活动,拍摄《我和我的祖国》、《人民法官之歌》音乐视频,不断丰富干警业余文体生活。
(四)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区委巡察、主题教育检视整改,扎实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全年开展日常效能督察43次、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1次,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6890份,办结信访举报33件。严格落实人民法院各项铁规禁令,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深化“三转”,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全面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报告法院重大工作事项,认真办理批转、交办事项12次,配合做好专项调研2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办理,经常性与民革等民主党派开展活动。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定期走访并听取意见,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86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次,及时办结检察建议3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化解舆情7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人民陪审员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97.8%。
各位代表,区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面临不少困难。一是干警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理念、能力水平仍需改进和提升;二是“诉源治理”和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多方合力仍需进一步凝聚;三是案多人少矛盾、法官长期超负荷办案、人才流失和队伍结构不够优化等问题制约着法院工作的发展;四是内部监督、队伍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司法作风还不够严实,极个别干警违法违纪仍有发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区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坚守初心,始终在强化政治引领上实现新发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自觉将法院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进行谋划,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成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
二是勇担使命,主动在服务保障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淘汰落后产能,盘活闲置资源,促进全区产业升级转型。坚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加强区域司法协作,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农村“三变”改革、“三权分置”等涉农案件审理,严惩涉贫领域腐败,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对涉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举措,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是务实笃行,不断在公正为民司法上落实新举措。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妥善审理涉困难群众、“一老一小”、住房、就业等民生领域案件,织密织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全面推进诉源治理,落实落细《宣城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实施办法》各项举措,加强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加快“两个一站式”建设,促进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巩固拓展执行成效,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
四是行稳致远,积极在深化改革创新上探出新路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稳妥推进各项综合配套改革,深化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和有效供给,激发改革内生动力。继续强化审判质效管理,保持提质增效良好态势,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各项制度,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均衡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促进智慧法院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司法治理效能。
五是固本强基,奋力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实现新提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以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核心,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注重培养后备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警素能。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为重点,健全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驰而不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持严管厚爱干警,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强化履职保障,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气象万千,新征程催人奋进。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努力为推动“全国百强”争先进位、如期全面建成小康、建设现代化强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部分用语解释说明:
诉源治理:是指社会个体及各种机构对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所采取的各种措施,使潜在纠纷和已出现纠纷的当事人的相关利益和冲突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所持续的过程。
环境公益诉讼:即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公益性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智能云柜:也称为智能文件中转柜,通过该系统可实现诉讼材料的双向自主收转,且对进入云柜的诉讼材料可进行电子跟踪,确保诉讼材料流转全程留痕、安全可查。
“1号文件”: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中法委〔2019〕1号)。
“1中心+5团队”:即1个执行指挥中心+事务团队、快执团队、普执团队(财产处置团队)、终本团队、执行裁决团队,执行团队按“1员额法官+N法官助理或执行员+N书记员+1司法警察”配备。
“三类”特殊案件:即涉党政机关、涉军、涉民生特殊类型案件。
“五室”: 即法院院史室、荣誉室、廉政教育室、图书室、文体活动室。
“两个一站式”: 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提出的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