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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名爱读书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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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军  发布时间:2022-04-07 17:09:16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领导干部的读书学习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作水平和领导水平,真正把读书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自觉做到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积极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

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层出不穷。手中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人民法官,为了能够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圆满地完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责任,更要加强读书学习。

一、法官要爱读书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载体,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的好处很多,可以获取信息、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可以陶冶性情、培养和提升思维能力等等。读书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很重要,对于法官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工作更为重要。

  一、读书学习是人民法官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的一个重要途径。我们国家历来讲究读书修身、从政立德。传统文化中,读书、修身、立德,不仅是立身之本,更是从政之基。古人讲,治天下者先治己,治己者先治心。治心养性,一个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读书。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人民法官要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经受住各种考验,就要坚持在读书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坚持在读书学习中把握人生道理、领悟人生真谛、体会人生价值、实践人生追求,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二、读书学习是人民法官胜任审判工作,发挥审判职能的必然要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从古今中外历史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样的现象:事有所成,必是学有所成;学有所成,必是读有所得。我们的广大法官承担着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要完成好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一定离不开读书学习。人民法官作为审判业务干部,不仅仅是社会矛盾的调和者,更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我们不能光埋头办案,更要抬头看路。特别要看到,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将给我国带来的深远影响。党的十九大宣告我们进入了新时代,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官,新时代给我们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人民法官读书学习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法官如果不加强读书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遭遇重大矛盾时,我们就无法从专业的角度提供法官智慧、法院力量。只有通过加强读书学习,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才是新时代中做一名称职的人民法官内在要求和必经之路。

   二、法官要读好书

古人说开卷有益。但“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人的学习追求应当是无止境的,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书读完。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我们法官应当围绕提高思想觉悟、增强业务素养、了解社情民意。选择那些与所从事的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管理工作关系密切、自己爱好和有兴趣的书来读,力争在有限的时间内取得最佳的读书效果。我觉得,作为法官应当读以下三个方面的书。

  一、党史方面的书籍。“读史可以使人明智,鉴以往可以知未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做出的重大决策。作为人民法官要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投身党史学习教育的热潮中,并将学习心得体会转化为高质量司法实践。做到学史明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感悟思想伟力上下功夫;做到学史增信,时刻牢记党的领导是我国法治之魂,把学习党史与学习人民司法史结合起来;做到学史崇德,继承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做到学史力行,把开展党史学习与依法履职尽责结合起来,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二、做好审判工作必需的各种知识书籍。明断是非的司法能力更需要读书。作为司法人员,一方面法官的工作特质在于行使司法裁判权,司法活动因而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司法裁判权的上述特性,对裁判主体明断是非的能力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法官既要能洞悉世事,又要能明辨法理;既要捍卫法律,又不能违背常识常情常理;既要有专业技能,又要有司法良知;既要法安天下,又要德润人心。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法官必须是一个知识丰富的人。另一方面作为经济基础的社会生活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也在不断地调整完善中。各种新的法律法规、各种新的司法解释、法律修正案。可以说,一旦成为一名法官,就注定了需要终身学习。

三、古今中外优秀传统文化书籍。我们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传统文化中的许多优秀文化典籍蕴涵着做人做事和治国理政的大道理。作为法官多读优秀传统文化书籍,经常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熏陶,可以提高法官作为一个裁判者的人文素养,增强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以及社会心理的认识和把握能力,正确认识各种社会关系、明辨各种是非。通过研读优秀传统文化书籍,吸收前人在修身处事、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智慧和经验。不仅如此,广泛阅读还可以化解法官上班时间积累的消极情绪和负能量。甚至遇到疑难案件,读书可能会给你带来审视的另一种视角,说不定会有“灵光一闪”的时刻。毫不夸张地说读书能让法官成为一个有温度懂情趣会思考更宽容的人,更有利于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三、人民法官要善读书

   法官读书学习应该有清华四大国学导师之一王国维倡导的三种治学境界:首先,要有“望尽天涯路”那样志存高远的追求,有耐得住“昨夜西风凋碧树”的清冷和“独上高楼”的寂寞,静下心来通读苦读;其次,要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即使是“衣带渐宽”也“终不悔”,“人憔悴”也心甘情愿;再次,要坚持独立思考,学以致用,要在学习和实践中“众里寻他千百度”,最终“蓦然回首”,在“灯火阑珊处”领悟真谛。这三种境界启示我们,读书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有不移的恒心,还要提高读书效率和质量,讲求读书方法和技巧。

  一、贵在坚持阅读与思考统一。古人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本上的东西是别人的,要把它变为自己的,离不开思考;作为法官来说,书本上的法律法规是死的,而生活中案件又是各种各样的,要能够把各种案件与法律法规对应联系起来,灵活运用,更离不开法官的思考。读书学习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思考认知的过程。思考是阅读的深化,是认知的必然,是把书读活的关键。如果只是机械地阅读、被动地接受、简单地浏览,没有思考,人云亦云,再好的知识也难以吸收和消化。现实中有些法官由于种种原因,既不学习也不思考,既罔于自己也殆于工作。长期不学习不思考,人会越来越俗气,办的案件也会出现种种麻烦,不是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就当事人信访不断。有的对学习就是临时抱佛脚,不深入也欠思考。所以法官要防止学而不思和思而不学这两种现象。

  二、贵在坚持读书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古人讲,“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人民法官身上有千钧重担,手中有公平正义,胸中有党和人民的重托,不仅要有善于担当能够担当的宽肩膀,还要有做成事释好法的真本领。不读书,不学习,不将读书学习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司法课题,法官是难以胜任法官职业要求的。

  三、贵在锲而不舍日积月累。读书是一个长期的需要付出辛劳的过程,法律工作的特性,决定了一旦为法官,学习就终身在路上。因此法官读书学习不能心浮气躁、浅尝辄止,而应当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水滴石穿。荀子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韩愈在《进学解》中说“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先贤们给我们清晰地指出,学习靠的是一种坚忍不拔的精神,不可能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半途而废。学习不怕晚,人非生而知之者,世上能够最终成就大业的,都是那些并不机敏但懂得坚守的人,而不是那些所谓聪明人。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军


 

 
责任编辑:信息办 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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