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廷伟同志,男,1986年9月30日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自2009年通过公务员招考到宣州区法院工作至今,先后在该院政治处、水阳法庭、民一庭、执行局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等职务。入院以来,该同志多次被评为本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2011年、2013年、2014年、2016年、2017年均被评为优宣州区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
一、勇挑重担 办案能手
刘廷伟法官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饱满的工作激情,作为办案能手,其每年收结案件数量均跃居全院前列。自2015年3月份到执行局工作以来,截止2018年10月,刘廷伟共受理执行案件1039件,结案982件,结案率达94.51%,且其所承办案件无一上访、信访事件发生。
作为一名办案骨干,刘廷伟同志在办理执行案件中任劳任怨,勇挑重担,主动承办各种疑难复杂案件和骨头案件,擅长利用各种机会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处置资产,多次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免受侵害。肖某是宣州区某村一名村干部,因其沉迷于收集“藏品”,向50多名村民借款200多万元,然无力偿还,故被50多名村民陆续起诉到法院。刘廷伟法官收到该系列案件后,第一时间扣押了肖某的“藏品”、冻结其放置在村委会的集资款、查封其位于农村的房产,并三次前往上海、南京等地去调查核实这些藏品的真伪和价值。经核实,刘廷伟同志查明这些所谓“藏品”真伪不明,没有处置的价值。然肖某又无其他资产可供履行还款义务,仅有农村的一套住宅还属于集体土地,限制条件繁多,无法正常在市场上流通。但刘廷伟并未因困难重重而放弃,而是多次发动申请执行人共同寻找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有名同村人愿意购买肖某房产,卖房所得钱款顺利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后因被执行人肖某在上海打工,刘廷伟前往其居住地将其拘传到法院,通过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该案顺利执结。
二、坚守岗位 使命担当
2017年10月,由于执行局雷刚局长病休,刘廷伟同志根据院党组的要求临时接管执行局全面工作。在此期间,刘廷伟同志带领全局执行干警不掉队伍,确保执行局工作正常有序运转。他总是冲在执行一线,以身作则,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当当事人情绪激动,与执行干警起冲突时,他在现场;当被执行人撒泼无赖时,他在现场;当有关协助执行单位协调处理案件时也少不了他;当面对群体性事件时,他在一线跟当事人解释;当书记员们加班加点补录系统时,他也在一边指导......到处都能见到他的身影。其他庭室的同事经常开玩笑说他就是个消防员,哪里有火情哪里就有他。虽然局务日常工作异常辛苦,但刘廷伟同志在他负责的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共十个月期间,亲自执结了226件案件。
三、勤奋学习 夯实基础
“活到老,学到老,尤其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只有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和技能,才能提高我们司法为民的本领。”刘廷伟同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新的司法解释和新的执行办案系统出台后,刘廷伟同志总是第一时间钻研和学习,并且第一时间运用到执行案件中去。执行局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是他;第一个使用一案一账号的也是他。
四、严以律己 公正严明
公生明,廉生威。公正廉洁司法,就要心有戒尺、敬畏法纪,坚决守住道德和法纪底线。刘廷伟法官能严以律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一身正气,公正无私,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的利益,更能够以身作则,廉洁从政,管好自己,克已奉公。他只是一位平凡的法官,却力图把每个案件做好,努力使每一位当事人在承办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