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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不褪色 矢志筑警魂
——宣州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队长曾庆红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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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2-02-18 15:27:51 打印 字号: | |

人生是一首卓越而不平凡的歌曲,需要用智慧和勇毅去诠释,需要用担当和奉献去添彩。有这样一名共产党员,他把奉献当作责任、付出当成回报,用真情和奉献谱写着一曲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嘹亮凯歌,用勇于担当、敢打硬仗的血性筑就了人民司法警察的神圣风采和一名退伍军人退伍不褪色的优秀本色,他就是宣州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队长曾庆红。

一、人物概况

曾庆红,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7年12月入伍。自2005年12月转业至宣州区人民法院以来,该同志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法院工作中,成功地实现了一名退伍军人到司法警察的完美转变。2008年至2012年、2018年至今期间两次被选派到农村一线任职。2016年,代表安徽省高院参加首届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术大比武,获得全国第十名的佳绩;2016年底荣获省高院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任水阳镇吴村驻村扶贫工作队专干期间,其所在工作队被市委组织部评为该年度“十佳驻村工作队”称号。

二、军魂浇筑信仰

退役不褪志、退伍不褪色。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之后,曾庆红同志牢记自己曾是一名军人,始终保持军人的本色,把学习放在首位。该同志始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恪守“两个维护”,努力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自身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该同志还利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文化知识。2008年,他参加省委学校研究生班学习,2012年获得省委学校研究生学历。他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尽快掌握司法警察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三、军魂诠释使命。

革命军人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自转业到宣州区法院工作以来,曾庆红同志先后在办公室、执行局、法警大队担任不同的工作,两次被选派到农村一线任职。不管在什么岗位,该同志都能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服从组织安排,坚决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2010年4月,曾庆红同志选派到宣州区狸桥镇南湖村任村党总支第一书记;2016年6月,他被派往宣州区洪林镇参加防汛;2018年4月,被选派到宣州区水阳镇吴村村任驻村扶贫工作队专干。在不同的岗位上,他都能坦然面对,克服困难、不畏牺牲、不折不扣地完成,受到当地群众和政府的一直认可。

四、严以律己 公正严明

古人云:“欲不可纵,纵必成灾。”曾庆红同志始终坚守着“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伟大信念,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军人是国家的脊梁,是真正无私无畏的勇士。在部队受到良好的政治教育,转业到地方后,也要始终坚定立场思想思想和政治立场,筑牢抵御不良思想的防线,做到“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在不同的岗位上,坚守拒腐防变的底线。

 


 
责任编辑:信息办 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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