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11月18日,全国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宣城市中院在宣州区人民法院设立分会场,活动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吴环主持,市中院副院长级审判员许良永、辛先海,宣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同彬等参加活动。
此次集中发放的执行案款主要为涉民工工资、涉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合计发放执行案款160万元,涉及案件14件,其中宣州区法院11件,案款138万6千余元,真真切切地将“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口袋。活动当日,共有12名当事人参加,现场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了此次案款的集中发放,宣城日报、宣城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上午10:30,最高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次宣布执行案款发放指令后,吴环宣布宣城两级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正式开始。执行法官首先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龙首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等申请执行人分别发放案款31240元、1163000元、207552.96元;活动采访现场,工商银行申请执行人代表赵曦对宣州区法院执行法官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帮助其单位实现债权表示由衷地感谢和高度地赞扬。随后,执行法官分两批向冯某、钟某等9位申请人集中发放了工资款共计19万余元。拿到工资的钟某激动地向记者说道:“我们工人讨工资太难了,没想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2个月,法官就帮我们讨回了工资!非常感谢法院!”
上午12时许,此次集中发放活动在申请人的欢声笑语中圆满落下帷幕。宣州法院将持续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强力推进执行工作,认真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关切,促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