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陈章健怀揣着“做一名好法官”的初心考入宣州区人民法院。12年来,他逐梦前行,专研业务,脚踏实地,心存高远,先后被任命为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一路走来,随着职务的多次变动,“做一名服务人民群众的法官”梦想也慢慢由理想变成了现实。自2011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共办理案件近2200件,年均办案数及调解率均居全院前列,其中有的是疑难复杂型案件、有的是新类型案件、有的案件矛盾非常激烈,但在他不懈的努力下基本全部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止争,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且审理的案件无一出现差错、无一超过审限。在办案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是不可避免的,但陈章健始终坚信,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办法总比困难多,法律法规是靠山。
一、迎难而上,破解难题彰显担当。
自2016年陈章健服从院党组的安排办理本院受理的涉军案件以来,他始终坚持案件审理的实体标准和程序要求,依法依政策提高司法效率,面对案件审理中的问题不依不靠,积极寻求对策,灵活处理,所有案件均在限定的期限内审结。以某军分区诉李某等两个案件为例,陈章健收到案件后迅速进行审查,发现被告李某已经无法取得联系,遂立即到宣城市公安局调取被告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等,及时与被告取得了联系,并通过电话、微信做被告的思想工作,顺利送达了应诉材料,使得两起案件在10月9日前顺利审结。在X部队与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争议极大,为尽快就停偿事宜作出处理,陈章健积极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从案件事实、法律理解、政策法规、冲突对抗后果等多方面、多角度做其思想工作,并多次到部队营区,与部队负责人沟通协调,经过锲而不舍的不懈努力,终于在9月29日,双方就解除合同、返还财产部分请求达成调解意见,并于10月8日履行完毕。对于本案赔偿损失方面,在综合考虑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公司投资巨大、投资的财、物对部队仍有使用价值、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及实际使用年限、该公司存在逾期缴纳房租的过错等多方面因素后,合理确定各方责任,从维护军民团结和大局稳定的原则出发,判令部队对蓝石公司的损失进行一定补偿,维护了部队的正当权益和蓝石公司的合法利益,双方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均明确表示服判息诉。
二、求实创新,锤炼才干勇挑重担。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强调指出“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在院党组考虑成立专门的破产案件审判合议庭人选时,陈章健主动请缨,成为破产案件审判合议庭中的一员,努力为宣州区营商环境的建设添砖加瓦。由于破产案件是近些年随着经济发展产生的新类型案件,相关法律法规、案件审理流程等对于他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为此,陈章健利用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余,努力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相关案例的研读,快速增加此类案件办理能力,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交流,小心论证,确保承办的破产案件依法、高效、有序推进。2018年年底,辖区内祥龙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向本院申请破产重整。为保证案件得以妥善处理,陈章健多次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积极组织债务人与债权人的进行沟通达十余次,终于使得重整方案于2020年1月3日得以顺利通过。但真正要救活企业,必须要能找到重整投资人。时值“新冠”肆虐,为尽快帮助企业找到战略投资人,陈章健与管理人一起前往政府寻求帮助、积极与意向投资人接洽、协商,终于在年前招募到重整投资人,该破产企业得以重整成功,目前,该公司已经参与招、投标,并顺利承接了总标的8.5亿元的工程。截止到目前,一共参与审理了11件破产案件,在他和与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共盘活资产2.72亿元,化解债务6.59亿元,盘活利用闲置土地946亩,厂房24.5万平方米。
三、严守底线,敬业奉献诠释本色。
“公正、廉洁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必须保持的底色……”陈章健如是说。因为掌握着神圣的法律公权,自然会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切身利益。坚守审判一线十年来,面对当事人以各种物质形式的致谢,我一概婉拒,甚至还多次规劝当事人收回赠送的锦旗;因为谢绝说情,我不得不因此而冷落了一些亲朋好友。因为常年“满负荷”工作,以至于“白加黑”与“5加2 ”成为常态,没有多少时间去陪伴两个孩子,每次回到家,牙牙学语的小儿子总是跑过来紧紧的抱着我,大儿子也经常责怪我很少陪其玩耍,父母年轻的时候面朝黄土背朝天,劳累了一辈子,已经日渐衰老,现在还要帮我带孩子,工作十几年了,却未能给他们清贫的生活带来多大改变,一直想着带他们出去旅游,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却屡屡因为工作和经济的原因,难以成行……
十几年的耕耘和付出,陈章健载誉满满,曾多次被评为宣州区优秀共产党员、宣州区法院先进个人、优秀法官;还曾被授予“宣州好人”、“宣州区道德模范”、“宣城好人”等荣誉称号、被授予“安徽省办案能手,并被最高法院授予 “全国法院涉军停偿案件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陈章健常说,荣誉说明我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组织的认可,他将以此作为前进的动力,继续发扬“不骄不躁、脚踏实地”的优良作风,时刻牢记自己“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努力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