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办事处某村的老伯鲍某,和往常一样拄着拐杖闲逛,发现村里来了一男子“形迹可疑”,误以为是小偷,不分青红皂白就将男子叶某打伤。男子叶某糊里糊涂遭迎头一棒,表示很受委屈。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鲍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9年11月21日15时许,被害人叶某至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办事处某村收购树木时,被告人鲍某误认为其是小偷,质问几句话后,使用手中的木质拐杖捣向叶某颈部,致叶某受伤。经鉴定,叶某的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二级。事发后,鲍某在现场被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鲍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鲍某归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鲍某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鲍某具有的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